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审批,由贵州财经大学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独立学院。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3648
惠水校区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
第二条招生计划与专业:我院2014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专业(方向)26个,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2、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第三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第三批次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依次录取。(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分高低、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专业安排。
7、同等志愿顺序且总分相同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0、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并以此具印。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七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
邮政编码:550025 550600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科
咨询电话:0851-6769961 6902009 0854-7065555 7065551
第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财政学(本科类)
财政学 培养目标:系统学习现代经济学基础理论与基础知识,全面深入了解古今中外的财政思想和实践经验,全面掌握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政府预算管理、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承担政府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财经管理工作,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以及学校、科研单位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政府预算管理、中国税制、公共支出经济分析、地方财政学、社会保障学、国债市场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际税收、纳税检查、税收筹划、外国财税制度、财税英语、财税信息系统与管理等。
学制与学位:修业年限四年。实行弹性学分制。授予经济学或管理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本科类)
金融学 金融学专业是我院传统专业,是我省我校重点学科。
本专业学生通过在校的学习,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实务、银行经营管理理论与实务、保险理论与实务等方面技能和相关业务的知识,以适应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上市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等单位的需要,适应有关职能部门的需要。
主要专业课程: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经济法、中央银行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证券投资、投资银行学、租赁与信托等。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国际贸易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的经营与管理和政策研究所需基本技能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及相关知识;熟悉国际经济贸易规则、惯例及政策法规;熟悉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操作技巧;具有较高英语水平并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对外经贸交流和谈判,以适应外资企业、外贸公司等企业、金融机构、国家机关从事经贸工作的人才需求。
主要课程:国际贸易概论、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务、国际结算(英)、国际商法、经贸英语写作、经贸英语听说与谈判。
法学(本科类)
法学 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经济学、管理学及人文科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国内外法制建设的历史及现实;熟悉法制建设的基本规律和要领,具有运用法律法规分析案情和处理案件的能力以及立法与法律研究的基本能力。适应执法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法律活动人才的广泛需求及教学、科研的人才需求。
主要专业课程:公司法、罗马法、婚姻法、侵权法、外国民商法、房地产法、外国法制史、律师公正与仲裁、劳动法、外国法制思想史等。